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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专题
用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举行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4月12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吉林省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第一次工作对接会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对两高两部的4个意见进行集中系统培训。今天,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意,省扫黑办和省法院联合,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培训会,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和部分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参加培训会。

培训中,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周川系统解读了4个意见中关于黑恶势力犯罪及“套路贷”案件法律适用等重要问题。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丰富、逻辑紧密、深入浅出、注重实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让人受益匪浅。

就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学习好、贯彻好两高两部4个意见,省扫黑办要求,要加强宣传培训和宣讲力度,教育和引导全省扫黑除恶执法办案干警吃透意见精神,统筹发挥好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媒介作用,解读好、宣传好4个意见,更好地运用于专项斗争的实践中,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强化办案指导,政法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4个意见作为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指导办案人员严格依据4个意见执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要推动督导落实,各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4个意见作为边督边改的重要内容,努力破解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政策把握不准、办理新型转型案件畏难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办案质效和法治化水平,用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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